一、要明确合并的方向和目的
事务所合并不仅仅是资产的合并和机构规模的扩大,更不是单纯为了申请一种资格而搞虚假合并。而是要通过合并实现执业资格和专业人才的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增强事务所承办大型和综合复杂性业务的能力,促使事务所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合并过程中事务所必须切实搞准自身定位,对合并前后的优劣势认真进行分析比较,依法运作,切忌不顾现实状况盲目跟风。
二、要积极稳妥,找准合并伙伴
作为人合机构,事务所之间的合并也要体现门当户对,志趣相投。实践表明,但凡事务所之间的发展理念基本一致,当前规模大体相当,管理模式、人员素质均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合并工作就越容易取得成功,就越能缩短磨合期,并在短期内发挥整合优势;反之,则难度很大,甚至导致流产。因此,合并前,双方要对经营思想、发展目标、管理观念等各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减少盲目性,避免在合并后发生矛盾冲突,使合并的努力工作前功尽弃。
三、要充分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我们强调合并时机要成熟,关键就是要求事务所在合并前要将合并形势、合并的内在需求以及合并前后的利弊因素加以认真分析,并及时传达贯彻到全所的每一位员工中,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以此达成充分的共识。要合理处置好前期存量,谋划好未来增量,在维护好每位员工切身利益的基础上,按照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合并过程中的各项决策程序,做到依法运作。
四、要扎实进行实质性合并,不搞过渡期
为利于今后的规范发展,减少不必要的矛盾与隐患的发生,提倡属地合并,合署办公。即同一地域或同城事务所之间紧密合并。不提倡跨省域或市域的联合,不提倡合并后留有较长的过渡期。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定程序真正把合并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
五、要加强合并后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风险质量控制
事务所合并后,其利益和风险责任就捆在了一起,一些跨地域合并的事务所,如果某一地方的分支机构出了问题,整个事务所将受到牵连。因此,如何抓好内部管理,建立统一有效的内部质量风险控制机制,将是已经合并,尤其是跨地域合并的事务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事务所必须着力加强对质量控制、人才培训、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探索和制度创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执业质量不出现问题和事务所平稳发展。
六、要抓住合并时机,采取合伙制运行机制
实践表明,当前事务所普遍采取的有限责任形式并不适合会计师事务所这一人合组织,这种形式也是直接导致事务所诸多隐患产生的本质根源。因此,提倡事务所利用合并契机,积极探寻合伙制或有限合伙制形式的发展道路。
七、要积极探索规模发展新途径
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实际工作中,通过合并方式走规模化发展道路,仅仅是事务所增强竞争实力的手段之一。对一般事务所特别是中小事务所来说,立足自身现有实力,明确业务主攻方向,通过实施必要的优惠政策和加强后续教育等措施,吸引和培养一批在某一业务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的人才,形成人才和技术优势,办出自己的特色,创出自己的品牌,同样是大有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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